最近公司正在为电子病历系统忙的不可开交,开发出来之后改了又改,最终还没定下来,昨天和项目经理一块儿去卫生局和临床一线的医生做了下交流,演示了整个系统的功能,整个交流会一直在“争吵”中进行——医生想省事,要求病历可以复制,并且可以“不为人知”地修改病历,而卫生局领导则要求让病人有病历修改知情权,作为开发方,我们肯定得最大限度地尊重用户的需求,但电子病历系统是一种有法律意义的系统,又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的规定来走。
经过一整天的讨论,最终我们还是没有一个定论,还需要在很多地方进行新一轮的讨论。讨论会结束之后,我就在想,什么才是一个所谓的“好软件”呢?我觉得所有的考虑都需要有一个主次顺序:
1、在道德和法律的框架下。
2、最大限度地考虑用户感受。
3、技术、成本等因素。
因此,我觉得就这个系统来说,首先应该遵照卫生部的电子病历要求、满足病人的知情权、考虑电子病历的法律依据性,其次才是满足医生的操作需求,而最后才是我们技术所关注的问题,毕竟只要能想到的,技术上基本上都可以解决,无非是时间成本问题。当然,这其中必定还会有许多纠葛需要去慢慢理顺,希望在这个问题上,各方都能够以病人的利益为重。


